按照第47条的规定,军事参谋团由“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或其代表的参谋长”组成。五个常任理事国(五常)会员国都指定高级军事顾问,派驻各自的驻联合国代表团,作为在军事参谋团中的指定代表。
军事参谋团由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即中国、法国、俄罗斯、联合王国和美国)的参谋长组成。责任下放给各代表团的负责人(五常军事顾问)。每个代表团都有三军部队各提供的一名代表。
主席资格
主席是军事参谋团的会议主持者,也负责参谋团与秘书长之间的联络。
主席每月由五常军事顾问按其国家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
月份(2018年) |
主席 |
---|---|
1月 |
法兰西共和国 |
2月 |
俄罗斯联邦 |
3月 |
联合王国 |
4月 |
美利坚合众国 |
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6月 |
法兰西共和国 |
7月 |
俄罗斯联邦 |
8月 |
联合王国 |
9月 |
美利坚合众国 |
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1月 |
法兰西共和国 |
12月 |
俄罗斯联邦 |
秘书处
军事参谋团秘书处由特等秘书/联络干事和一个行政助理组成。特等秘书担任军事参谋团与秘书长办公厅之间的联络干事。
特等秘书/联络干事目前为退休上校Vadim Pivovar(俄罗斯),按照1981年7月16日的MS/2130号文件,在各成员中每五年轮流担任。
助理从联合国秘书处任命。
秘书处负责组织军事参谋团的所有会议,管理参谋团的文件,担任五个常任理事国之间的联络机构。近期,也负责安全理事会十个非常任理事国之间的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