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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链接 决议日期 非正式说明

解除第733(1992)号决议所规定、后经各项决议所修订、针对向索马里运送任何武器和军事装备所实行的全面彻底武器禁运。

对索马里境内的青年党实施武器禁运,对索马里境内的其他行为体实行豁免和例外,决定禁运措施不适用于联邦政府、国民军、国家情报与安全局、国家警察部队、索马里看守部队;重申木炭禁令和简易爆炸装置组件禁令,调整和扩充组件清单;将海上拦截木炭、武器或军事装备以及简易爆炸装置组件的规定续延至2024年12月15日;回顾第2664(2022)号决议取代和替换第2662(2022)号决议规定的资产冻结方面的人道主义豁免;委员会更名;专家小组也更名,同时将专家小组的任期延续至2025年1月15日。

将海上拦截木炭、武器或军事装备以及简易爆炸装置组件的各项规定续延至2023年12月1日;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决定授权索马里联邦政府执行其一次性彻底处置木炭库存的提议。

进一步放宽已部分解除的武器禁运,并提及根据对照某些基准取得的进展进一步逐步取消武器禁运程序;重申木炭禁令、简易爆炸装置组件禁令以及对资产冻结的人道主义豁免;拟订一个一次性彻底处置现有木炭库存的办法;将海上拦截木炭、武器或军事装备以及简易爆炸装置组件的规定延长至2023年11月15日;将索马里问题专家小组的任期延长至2023年12月15日。

将第2607(2021)号决议适用期延长至2022年11月17日。

重申部分解除对索马里的军火禁运,对资产冻结实行人道主义豁免,但未设定终止日期;对木炭以及武器或军事装备(包括简易爆炸装置组件)的海上拦截续延并扩展至2022年11月15日;重申简易爆炸装置组件禁令;索马里问题专家小组的任期延至2022年12月15日。

将部分解除对索马里的军火禁运和对资产冻结实行人道主义豁免的规定续延,未设定具体终止日期;将海上拦截木炭和武器或军事装备的规定续延至2021年11月5日;重申简易爆炸装置组件禁令,并扩充组件清单;将索马里问题专家小组的任务续延至2021年12月15日。

合并和简化军火禁运规定;实施简易爆炸装置组件禁令;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15日;将部分解除对索马里的军火禁运、对资产冻结的人道主义豁免和海上拦截木炭、武器或军事装备的规定延长至2020年11月15日。

重命名委员会;终止索马里和厄立特里亚监测组的任务;索马里问题专家小组延至2019年12月15日;2019年11月15日之前更新部分解除对索马里的武器禁运,冻结资产的人道主义豁免,以及海上拦截木炭和武器或军事装备;解除对厄立特里亚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