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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和委员会的工作准则

  下列决议和工作准则规定了对资产冻结的豁免:

  • 安全理事会第1844(2008)号决议:第4和第5段
  • 安全理事会第2551(2020)号决议:第22段
  • 委员会工作准则:第11节。

二、可以请求哪些类型的资产冻结豁免?

  有三种类型的资产冻结豁免:

  • 为基本开支所必需
  • 为非常开支所必需
  • 人道主义豁免(“例外规定”)

三、谁有权提交资产冻结豁免请求?

  有意向酌情授权动用冻结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的会员国。人道主义例外规定属于长期有效的豁免,不需要通知委员会。

  1. 基本开支豁免

  根据第1844(2008)号决议第4(a)段和委员会工作准则第11(d)节,应提交基本开支豁免通知供委员会审议,须酌情列入以下信息:

  1. 收款人(姓名和地址)
  2. 收款人银行信息(银行名称和地址,账号)
  3. 付款目的和确定费用属于基本开支豁免的理由:
  • 基本开支,包括用于支付食品、房租或抵押贷款、 药品和医疗、税款、保险费及水电费;
  • 用于支付合理的专业人员费用和偿还与提供法律服务有关的费用;
  • 为日常持有或维持冻结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所需要的费用或服务费。

  2. 非常开支豁免

  根据第1844(2008)号决议第4(b)段和委员会工作准则第11(d)节,应提交非常开支豁免通知供委员会审议,须酌情列入以下信息:

  1. 收款人(姓名和地址)
  2. 收款人银行信息(银行名称和地址,账号)
  3. 付款目的和确定费用属于特殊开支豁免的理由(第1844(2008)号决议第4(a)段所不包括的其他类别)
  4. 分期付款额
  5. 分期付款次数
  6. 起付日期
  7. 银行转账或直接借记
  8. 利息
  9. 解冻的具体资金
  10. 其他信息。

  请注意 鼓励会员国在向委员会提出非常开支豁免请求时,及时报告这类资金的用途,以防这类资金被用于实施列名标准中所述行为。

  3. 人道主义豁免(“例外规定”)

  根据第2551(2020)号决议第22段,在不妨碍其他地方的人道主义援助方案执行工作的情况下,第1844(2008)号决议第3段规定的措施不适用于为确保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或方案、在联合国大会具有观察员地位的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人道主义组织及其执行伙伴(包括参加联合国索马里人道主义应急计划、获得双边或多边资助的非政府组织)在索马里及时提供亟需的人道主义援助而需要的资金付款、其他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

四、如何提出资产冻结豁免请求?

  请将资产冻结豁免请求/通知:

  • 委员会主席费加尔·迈森先生阁下(通过爱尔兰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请将副本寄送给:

  请注意请注意根据第2662(2022)号决议第47(d)段,联合国紧急救济协调员需至迟于2023年10月1日通报关于在索马里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以及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所遇任何障碍的最新情况。

五、委员会的决策

  委员会将通过秘书处立刻确认已收到基本开支豁免通知。如果委员会在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未做出反对决定,则委员会将通过主席告知发通知的会员国。如果委员会做出反对这类通知的决定,也将告知发通知的会员国。
  委员会将通过主席将其决定告知请求非常开支豁免的会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