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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第2662(2022)号决议第38段,如果根据第37段向索马里直接或间接出售、供应或转让本决议附件C第一部分所列物项,相关国家应在出售、供应或转让完成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通知委员会。此类通知必须列入所有相关信息,包括拟装运物项的用途、最终用户、技术规格和数量。

请将通知发送至:

• 委员会主席费加尔·迈森先生阁下(通过爱尔兰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请将副本寄送给:
• 委员会高级秘书Sana Khan女士,
电子邮件地址:SC-751-Committee@u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