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you need to enable JavaScript to visit this website.
决议链接 决议日期 非正式说明

决定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将旅行禁令、资产冻结和军火禁运措施延长一年;军火禁运的范围应包括所有类别军火和相关物资,包括武器和弹药、军用车辆和装备、准军事装备及上述物项的备件,以及与军事活动有关或与提供、维修或使用任何军火和相关物资有关的技术援助、培训、财政及其他援助;本措施不适用于向或由联合国或联合国授权的特派团以及向或由在海地政府指挥下开展行动的安全部队供应、出售或转让军火和相关物资,或提供相关援助、培训或人员,供这些实体使用或与这些实体协调使用,其唯一目的是促进在海地实现和平与稳定目标;经第2653(2022)号决议所设委员会事先批准,向海地供应、出售或转让军火和相关物资,或提供相关援助、培训或人员以促进在海地实现和平与稳定目标的其他活动;旨在促进在海地实现和平与稳定目标、仅供人道主义或防护之用的非致命性军事装备以及相关技术援助或培训。决定第2653(2022)号决议第15段所述行动包含通过非法开采或买卖自然资源从事破坏海地稳定的活动。决定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将专家小组任务期限延长13个月。指示委员会迅速考虑更新根据第2653(2022)号决议指认的个人和实体名单。请秘书长与专家小组密切协调,至迟于2025年10月1日对决议第13段所列关键基准方面的落实进展进行评估。

决定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将第2653(2022)号决议第3、4、5、6、7、8和9段规定的旅行和金融措施延长一年;重申第2699(2023)号决议第14段规定的军火方面措施,并决定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将这些措施延长一年;决定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将第2653(2023)号决议第21段规定的专家小组任务期限延长13个月;指示委员会结合专家小组提交的报告,迅速考虑更新根据第2653(2022)号决议指认的个人和实体名单;并请秘书长与专家小组密切协调,至迟于2024年10月1日对决议第24段所列关键基准方面的落实进展进行评估。

第2699(2023)号决议第14段以领土武器禁运取代定向武器禁运

针对海地局势实施旅行禁令、资产冻结和定向军火禁运。设立一个制裁委员会和一个专家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