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丹问题专家小组协助委员会开展工作。小组由五名专家组成,专家在本国开展工作。小组是根据第2206(2015)号决议第18段设立的,初步任期13个月。第2271(2016)、第2280(2016)、第2290(2016)号、第2353(2017)号、第2418(2018)号、第2428(2018)号、第2471(2019)号、第2521(2020)号、第2577(2021)号、第2633(2022)号、第2683(2023)号和第2731(2024)号决议后来将小组的任期延长至2025年7月1日。
第2206(2015)、第2428(2018)、第2521(2020)和第2577(2021)号决议规定小组有以下任务:
- 协助委员会执行第2206(2015)号、第2428(2018)、第2521(2020)和第2577(2021)号决议规定的任务,包括为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用于指认可能参与第2521(2020)号决议第14、15和16段和第2577(2021)号决议第15段所述活动的个人和实体;
- 收集、审查和分析有关第2206(2015)号、第2428(2018)、第2521(2020)和第2577(2021)号决议所定措施执行情况的资料,尤其是不遵守决议的事件;
- 收集、审查和分析关于向那些破坏《协议》执行工作或参与违反适用国际人权法或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个人和实体提供、出售或转让武器和相关物资和相关军事或其他援助的信息,包括通过非法贩运网络从事这些活动和采购这些物项的筹资方式;
- 收集、审查和分析关于在南苏丹非法开采或买卖自然资源的武器团体或犯罪网络的信息;
- 同委员会讨论后,不晚于2021年12月20日向安理会提交一份中期报告,不晚于2022年5月1日提交一份最后报告,并在不提交报告的月份通报最新情况;以及;
- 协助委员会完善和更新受第2206(2015)、第2428(2018)、第2521(2020)和第2577(2021)号决议规定措施限制的个人和实体的名单所列信息,包括提供身份识别信息和公开公布的列名理由简述的补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