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相关安全理事会决议
以下段落规定了不适用武器禁运的情况:
- 安全理事会第2428(2018)号决议:第5段
二. 谁有资格提出武器禁运豁免请求或通知?
仅限供应装备的(一般通过其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或驻联合国观察团)会员国或国际、区域、次区域组织或机构。
三. 目前有何种类型的武器禁运豁免?
有三种类型的武器禁运豁免:
- 供委员会审议的武器禁运豁免
- 报备委员会的武器禁运豁免
- 长期有效的豁免
1. 供委员会审议的武器禁运豁免
根据第2428(2018)号决议第5(f)和5(g)段,下列物品应事先提交委员会审议:
- 仅用于支持执行和平协议的武器和相关物资以及技术培训和援助 (关于根据第2428(2028)号决议第5(f)段提出的武器禁运豁免申请,可查阅委员会2024年3月11日通过的“供应仅用于支持和平协议的致命军事装备的武器禁运豁免申请的建议模板”);
- 出售或供应的武器和相关物资或提供的援助或人员。
2. 报备委员会的武器禁运豁免
根据第2428(2018)号决议第5(b)、5(d)和5(e)段,下列物品应事先报备委员会:
- 专供人道主义或防护用途的非致命军事装备以及相关的技术援助或培训;
- 一国临时运至南苏丹供正在根据国际法采取行动的该国部队使用的武器和相关物资,仅用于直接协助保护或撤离南苏丹境内的该国国民和该国有责任给予领事保护的人员;
- 提供给非洲联盟区域特混部队或用于支持非盟特混部队的武器和相关物资以及技术培训和援助,仅用于采取区域行动以打击上帝抵抗军。
3. 长期有效的武器禁运豁免
根据第2428(2018)号决议第5(a)和5(c)段,下列材料和受援国免除武器禁运。因此,无需向委员会提交任何请求或通知供其审议或向其报备。
- 专门用于支持联合国人员,包括联合国南苏丹共和国特派团(南苏丹特派团)和联合国阿卜耶伊临时安全部队(联阿安全部队),或供其使用的武器和相关物资以及培训和援助;
- 联合国人员、新闻媒体代表以及人道主义工作者和发展工作者及有关人员临时运至南苏丹、仅供个人使用的防护服,包括防弹背心和军用头盔。
四. 武器禁运豁免请求/通知应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第2428(2018)号决议第6段,每份豁免通知/请求应包括下列资料:
- 用途;
- 最终用户;
- 待运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数量;
- 酌情说明供应商、拟议交货日期、运输方式和货运路线。
五. 如何提出武器禁运豁免请求/通知?
请将武器禁运豁免请求/通知提交给:
- 委员会主席Michael Imran Kanu(塞拉利昂),可请塞拉利昂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转交;
- 抄送至:
- 委员会秘书Davey Mcnab先生,电子邮件地址:SC-2206-Committee@ un.org
六. 委员会的决策
主席会将委员会关于豁免请求审议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会员国(通常通过其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国际、区域或次区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