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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链接 决议日期 非正式说明

将针对委员会所指认个人或实体的有时限的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延长至2025年11月15日;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15日。

将针对委员会所指认个人或实体的有时限的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延长至2025年11月15日;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15日。

将针对委员会所指认个人或实体的有时限的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延长至2023年11月15日;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15日。 

将对委员会指认的个人或实体实施的有时限的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措施延至2023年2月28日;将专家小组的任务期限延至2023年3月28日;并指认一个实体接受定向军火禁运制裁。

将对委员会指定的个人或实体的旅行禁令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将专家小组的任期延长到2022年3月28日;并增加一名指定人员接受针对性措施(资产冻结、旅行禁令和针对性武器禁运)。

将对委员会指认的个人或实体实施的有时限的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措施延至2021年2月26日;将专家小组任务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28日。对定向武器禁运实行豁免,增加对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的豁免;进一步阐明指认标准。

将对委员会指认的个人或实体实施的有时限的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措施延至2020年2月26日;并将专家小组任务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3月28日。

将针对委员会指认的个人和实体实行的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期限延长至2019年2月26日;并将专家小组的任期延长到2019年3月28日。

将针对委员会指认的个人和实体实行的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期限延长至2018年2月26日;并将专家小组的任期延长到2018年3月28日。

将针对委员会指认个人和实体实行的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期限延长至2017年2月26日;并将专家小组的任期延长到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