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 you need to enable JavaScript to visit this website.
决议链接 决议日期 非正式说明

决定以往各项决议规定的有关向伊拉克出售或供应军火及有关物资的禁令不适用于伊拉克政府所需的军火或有关物资。

设立一个制裁委员会,以按照第1483(2003)号决议第19段继续查明该决议第19段所指的个人和实体。

决定第661(1990)号决议和其后各项有关决议,包括1992年10月2日第778(1992)号决议所规定的禁止与伊拉克贸易和向伊拉克提供金融或经济资源的所有禁令均不再适用,但关于禁止向伊拉克出售或供应军火及有关物资的禁令除外,除非是管理当局为本决议和其他有关决议之目的所需的军火和有关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