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惯例汇辑《汇辑》是根据大会1952年第686(VII)号决议的授权,全面介绍安全理事会自1946年以来对《联合国宪章》及其《暂行议事规则》的解释和适用情况。《汇辑》的主要目的是向会员国,包括当选为安全理事会成员的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学术界和其他方面提供与安全理事会惯例不断变化的情况有关的资料。 图像 《汇辑》主要领域 议程项目概述安理会针对各份《汇辑》补编所涵盖期限期间议程上的每个项目而开展的活动。 程序问题《暂行议事规则》及《联合国宪章》有关安全理事会的各项条款的适用程序框架。 合宪问题对《联合国宪章》有关安全理事会的职能、权力和措施的条款的适用和讨论。 附属机构安全理事会的附属机构和执行机制,包括政治特派团、维持和平特派团、制裁委员会、工作组等。 汇辑的结构 按补编年份浏览《安全理事会惯例汇辑》第一版涵盖期为1946至1951年,于1954年发行。所有后续版本均称为补编。从1952年至2017年,《汇辑》的每份补编所涉期间一般为2至4年,分为十二个章节。自2018年以来,补编所涉期为一年。《汇辑》补编按年份排列1946 - 19511952 - 1955 第1补编1956 - 1958 第2补编1959 - 1963 第3补编1964 - 1965 第4补编1966 - 1968 第5补编1969 - 1971 第6补编1972 - 1974 第7补编1975 - 1980 第8补编1981 - 1984 第9补编1985 - 1988 第10补编1989 - 1992 第11补编1993 - 1995 第12补编第1卷 | 第2卷1996 - 1999 第13补编第1卷 | 第2卷2000 - 2003 第14补编第1卷 | 第2卷2004 - 2007 第15补编2008 - 2009 第16补编2010 - 2011 第17补编2012 - 2013 第18补编2014 - 2015 第19补编2016 - 2017 第20补编2018 第21补编2019 第22补编2020 第23补编2021 第24补编2022 第25补编 按章节或部分浏览从1946年至2007年,《汇辑》分为十二个章节。自2008年以来,《汇辑》的每份补编被组织成十个部分。《汇辑》涵盖四个主要领域。1946-2007年按章节排列按章节排列第1章 《安全理事会暂行议事规则》(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九十八条;第1-5条、第13-36条、第40-67条)第2章 议程(议事规则第6-12条)<第3章 参加安全理事会议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议事规则第37-39条)第4章 表决(第二十七条;议事规则第40条)第5章 安全理事会附属机构第6章 与联合国其他机关的关系第7章 关于就联合国会员资格问题向大会提出建议的惯例第8章 根据安全理事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审议各种问题。(议程项目概览)第9章 关于安全理事会行使其他职能和权力的决定第10章 审议《宪章》第六章的各项规定第11章 审议《宪章》第七章的各项规定第12章 审议《宪章》其他条款的规定:《宪章》其他条款—— 宗旨和原则,安全理事会 职能和权力和 区域办法 2008年至今按部分排列按部分排列第1部分 安全理事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活动概览(按议程项目排列的概览)第2部分 暂行议事规则第3部分 《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宪章》第一章)第6章 与联合国其他机关的关系第5部分 安全理事会的职能和权力(《宪章》第五章)第6部分 和平解决争端(《宪章》第六章第7部分 对危及和平、破坏和平和侵略行为采取的行动(《宪章》第七章)第8部分 区域办法(《宪章》第八章)第9部分 安全理事会附属机关:委员会和其他机构第10部分 附属机关:维持和平和建设和平 图像 研究与分析研究和分析页面提供了有关被载入安全理事会不同时期《汇辑》卷中的、惯例方面的程序性和合宪性话题链接,还包括新的表、图和其他数据集,提供了跨越《汇辑》多卷较长时期的信息。本部分将随着新的数据集和表的完成而更新。 重要文件《联合国宪章》安理会《暂行议事规则》关于安理会惯例的说明(S/2017/507)安全理事会惯例的要点秘书长处理安全理事会所涉事项的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