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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理事会设立了广泛的委员会以处理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有关的各项任务。所创设的委员会结构各不相同,承担各种职责,包括调查、调解或管理赔偿。下文是安全理事会所设立的所有委员会的清单,附有根据《汇辑》内容编写的简短说明,以及《汇辑》中涉及这些委员会的部分的链接。各委员会按区域罗列,然后按相关地区或次区域,以时间顺序排列,从最近设立的机关开始。关于安全理事会调查和寻求事实方面的权力的更多信息见关于第三十四条的部分。

 

非洲

安哥拉

安全理事会第571(1985)号决议所设调查委员会

  该委员会设立于1985年9月20日,目的是评价南非部队侵略安哥拉所造成的损失。

布隆迪

关于布隆迪的第1012(1995)号决议所设国际调查委员会

  关于布隆迪的国际调查委员会设立于1995年8月28日,目的是确立1993年10月21日布隆迪总统遭暗杀,以及随后的大屠杀和其他相关暴力行为的有关事实,并就将应为这些行为负责的人绳之以法和促进布隆迪和解的法律、政治和行政措施提出建议。

卢旺达

关于卢旺达的第1013(1995)号决议所设国际调查委员会

  关于卢旺达的国际调查委员会设立于1995年9月7日,目的是调查关于违反安理会决议向大湖区的卢旺达前政府军出售或供应武器及相关材料的报告,并就终止该地区武器非法流动的措施提出建议。

  关于卢旺达的专家委员会设立于1994年7月1日,目的是审查和分析调查所得的信息,从而为秘书长提供其关于在卢旺达境内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证据,包括可能的种族灭绝行为的证据的结论,直到其1994年12月提交最终报告。

塞舌尔

关于塞舌尔共和国的第496(1981)号决议所设调查委员会

  该委员会设立于1981年12月15日,目的是调查1981年11月25日对塞舌尔共和国的雇佣军侵略的起源、背景和资金问题,并评估和评价经济损失。该委员会于1983年7月完成其任务。

索马里

安理会关于索马里的第794(1992)号决议所设特设委员会

  该特设委员会设立于1992年12月3日,目的是向安全理事会报告授权一组会员国采取执行行动为索马里人道主义救济行动建立安全环境的第794 (1992)号决议的执行情况。

关于索马里的第885(1993)号决议所设调查委员会

  关于索马里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于1993年11月16日,目的是调查1993年6月5日对联合国索马里行动(第二期联索行动)人员的武装袭击。

苏丹

达尔富尔国际调查委员会

  达尔富尔国际调查委员会设立于2004年9月18日,目的是调查关于达尔富尔各方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行为的报告,确定是否发生了种族灭绝行为,并确定这些违法行为的犯罪者,从而确保追究应负责者的责任。

 

美洲

尼加拉瓜

国际支助和核查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联合国和美洲国家组织设立于1989年9月6日,目的是执行对尼加拉瓜抵抗运动成员及其家属的自愿遣散、遣返或迁移联合计划,以及应此类人员请求协助遣散所有参与该区域各国武装行动的人员。

 

亚洲

印度/巴基斯坦

联合国印度巴基斯坦委员会

1946-1951年

  联合国印度巴基斯坦委员会(印巴委员会)设立于1948年1月20日,目的是调查关于查谟和克什米尔敌对状态爆发的实地事实,并协助履行适当的调解职能。印巴委员会于1950年5月17日结束任务。

印度尼西亚

联合国印度尼西亚委员会

  联合国印度尼西亚委员会(联印委员会)设立于1949年1月28日,取代了印度尼西亚问题斡旋委员会,目的是履行赋予该委员会的一切职能,以及其他职能。联印委员会负责协助各方实现公平持续地解决荷兰与寻求独立的印度尼西亚之间的争端。联印委员会于1951年4月3日停止工作。

驻巴达维亚领事委员会

  1947年9月1日,该领事委员会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设立,其任务是报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局势和观察荷兰和印度尼西亚武装部队间的停火情况。1951年3月14日后,该委员会停止工作。

巴基斯坦

贝娜齐尔•布托遇刺问题调查委员会

  通过秘书长与安全理事会主席的通信,安全理事会于2009年2月3日授权秘书长设立一个关于2007年12月27日巴基斯坦前总理莫赫塔马•贝娜齐尔•布托遇刺问题的国际委员会。该决定在收到巴基斯坦政府的请求并与巴基斯坦当局,以及安全理事会成员国进行广泛讨论后达成。

东帝汶

审查1999年东帝汶境内严重侵犯人权行为起诉情况专家委员会

  该专家委员会设立于2005年1月,目的是对1999年东帝汶境内所犯严重罪行的起诉情况进行评估,并就此提供建议。另外,还请求该专家委员会审议其分析以何种方式为印度尼西亚和东帝汶已同意设立的真相与友谊委员会提供援助。

 

欧洲

希腊

希腊边界事件调查委员会

  该调查委员会设立于1946年12月19日,目的是在希腊、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和南斯拉夫展开调查,以发现所称侵犯边界问题的起因和性质。该委员会于1947年9月15日结束任务。

希腊边界问题调查委员会辅助小组

  鉴于希腊边界事件调查委员会将离开希腊赴日内瓦为安全理事会编写报告,1947年4月29日,根据1947年4月18日的第23(1947)号决议设立了该委员会的辅助小组,其任务是留在边境地区继续履行委员会可能规定的职能。该辅助小组于1947年9月15日与其母机构同时结束任务。

前南斯拉夫

第780(1992)号决议所设审查前南斯拉夫境内报告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专家委员会

  该委员会设立于1992年11月16日,目的是审查和分析与南斯拉夫境内所犯严重违反《日内瓦公约》和其他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有关的证据。

 

中东

以色列/巴勒斯坦

安全理事会关于被占阿拉伯领土局势的第446(1979)号决议所设委员会

  该委员会设立于1979年3月22日,目的是审查与1967年以来以色列人在被占阿拉伯领土,包括耶路撒冷定居有关的局势。

巴勒斯坦休战委员会

  巴勒斯坦休战委员会设立于1948年4月23日,目的是协助安全理事会监督各方执行促请采取措施使巴勒斯坦实现休战的第461(1948)号决议的情况。休战委员会未正式结束任务,但1949年1月以后即停止向安理会进行报告。

伊拉克

促进对达伊沙/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所犯罪行追究责任的调查组

  安理会第2379(2017)号决议请秘书长设立一个调查小组,以支持伊拉克国内依法惩治达伊沙/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的努力,调查小组将为此在伊拉克收集、保全和储存关于恐怖主义团体在伊拉克犯下的可能构成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的行为证据。调查组于2018年开始活动。

伊拉克/科威特

第687(1991)和 692(1991)号决议所设联合国赔偿委员会

  通过1991年4月3日的第687(1991)号和1991年5月20日的第692(1991)号决议,安全理事会设立了联合国赔偿委员会,以管理伊拉克侵略和占领科威特后赔偿外国政府、国民和企业所受任何损失、损害和伤害的基金。

第687(1991)号决议所设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标界委员会(特委会)

  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标界委员会设立于1991年5月2日,目的是用地理坐标标定1963年10月4日的协议记录中规定的国际界线。该委员会还受委托通过树立界柱或界碑安排界线的实际表示。1993年5月20日,该委员会提交了其最终报告,表示该委员会已完成其任务。

第1284(1999)号决议第1段所设联合国监察、核查和视察委员会

  联合国监察、核查和视察委员会(监核视委)设立于1999年12月17日,目的是取代联合国核查伊拉克遵守海湾战争后实施的裁军义务的特别委员会(特委会)

第687(1991)号决议所设联合国特别委员会(特委会)

  联合国特别委员会设立于1991年4月18日,目的是执行第687(1991)号决议中无关核问题的条款,并对伊拉克的生物和化学能力、安全拥有化学和生物武器情况和必要时销毁这些武器的情况进行视察。此外,特别委员会的职责还包括协助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

伊朗/伊拉克

联合国依照1984年6月14日秘书长的信和1984年6月15日安理会主席的信所设驻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和伊拉克视察队

  1984年6月15日设立了两个视察队,目的是核查伊拉克和伊朗所作的限制将各自境内的平民地区作为目标的承诺的遵守情况。为此目的,视察队视察所有违反承诺的指控,并向秘书长报告,秘书长会将其结论告知安理会。

黎巴嫩

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

  通过2005年4月7日的第1595(2005)号决议设立了国际独立调查委员会,目的是协助黎巴嫩当局调查2005年2月14日黎巴嫩前总理拉菲克•哈里里和其他22人在贝鲁特遇刺的各个方面,包括帮助确认犯罪者、支持者、组织者和同谋者。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禁化武组织)- 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

  禁化武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由2015年8月7日第2235(2015)号决议设立,负责查明阿拉伯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境内参与把包括氯在内的化学品或其他任何有毒化学品用作武器行为的个人、实体、团体或政府。联合调查机制于2015年11月13日开始全面运作。

 

一般

常规军备委员会

  常规军备委员会设立于1947年2月13日,目的是为实施1946年12月14日大会关于普遍管制和裁减军备的第41(I)号决议编制提案。该委员会于1952年1月30日正式解散。